反省文
前陣子相親認識一個40歲的大哥。 然後,我覺得被請吃飯好奇怪~~ 所以被請了看展覽和晚餐以後, 再隔週就堅持要請對方看電影和星巴克, 但對方堅持要出星巴克的錢, 可是我覺得電影加上星巴克已經比展覽和晚餐還少了, 這樣不好,最後演變成我死不肯收回放在櫃台上的錢的尷尬情況。 晚餐我也覺得各付各的就可以了,比較沒有負擔。 結果, 那大哥就再也沒有聯絡我了…… 然後我被我媽罵是白痴!說男生大概覺得我拒絕了他的好意,而且男人婚前不多出點錢,婚後更不會出。 接著又被我妹說不近人情!!! 嗚~~~ 不近人情不是指騜嗎? 嗚~~~ 我難道跟騜是同類的人嗎? 大打擊!! 我三十幾年來都是這樣抱著我不欠人,人也別欠我的想法過的啊~~~ 這樣不好嗎? 嗚~~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