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省文

前陣子相親認識一個40歲的大哥。

然後,我覺得被請吃飯好奇怪~~

所以被請了看展覽和晚餐以後,

再隔週就堅持要請對方看電影和星巴克,

但對方堅持要出星巴克的錢,

可是我覺得電影加上星巴克已經比展覽和晚餐還少了,

這樣不好,最後演變成我死不肯收回放在櫃台上的錢的尷尬情況。

晚餐我也覺得各付各的就可以了,比較沒有負擔。



結果,

那大哥就再也沒有聯絡我了……

然後我被我媽罵是白痴!說男生大概覺得我拒絕了他的好意,而且男人婚前不多出點錢,婚後更不會出。

接著又被我妹說不近人情!!!

嗚~~~ 不近人情不是指騜嗎?

嗚~~~ 我難道跟騜是同類的人嗎?

大打擊!!

我三十幾年來都是這樣抱著我不欠人,人也別欠我的想法過的啊~~~
這樣不好嗎?
嗚~~~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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